财务公司(资金管理中心)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专题宣传
跨境资金集中
运营业务宣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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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业务简介
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,是基于《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》(汇发〔2019〕7号)下的,包括集中外债额度、集中境外放款额度、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的一系列业务。
1 集中外债额度
对应外债引入业务,即通过跨境资金池,财务公司可以为成员单位将境外池内其他企业的多币种外债引入,并根据借款合同的内容协助成员单位进行付款。
2 集中对外放款额度
对应对外放款业务,在成员单位与境外池内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后,通过财务的跨境资金池,可以向境外公司进行多币种放款。
3 集中收、付汇
为成员单位的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的外汇收、付。如需结汇或购汇,可提供点差优惠。
二、业务优势--外债引入及对外放款
效率高
由于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使用集中备案管理,成员企业在入池时统一备案。在办理单笔业务时,无需额外向发改委或外管局进行备案,即可直接办理。材料齐全最快1-3天可办理完成。
额度大
资金集中运营业务采用额度集中的模式,所有入池企业使用一个大的额度,因此对于单独成员企业来说额度非常充足。
无需贸 易背景
对于外债引入以及对外放款,摆脱了经常项目下需要贸易背景的模式,只需要借款合同,即可引入或流出资金。
三、办理流程--外债引入、对外放款
(一)对外放款办理材料
对外放款所需材料包括资金使用协议、承诺函、资金使用说明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申请表、最终投向材料等。
1.资金使用协议
借款合同(资金使用协议)是境内外池内企业双方签订的,明确额度、期限、利率、借款用途等要素的协议。额度可高于本次外债引入金额,分多次进行外债引入。
2.承诺函
承诺函为外管局制式文本,主要内容为限制资金投放国别及行业。双方都需签署。
3.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申请表
为财务公司固定格式,作为申请该笔业务的依据。
4.资金使用说明
向财务公司出具,借款用途说明,对于该笔资金的用途进行详细说明,无固定格式。
5.最终投向材料(外币)
如该笔资金为外币,需额外进行穿透,穿透至该笔资金最终流向(项目合同、分包合同、招标材料等)。金额需覆盖借款金额。
(二)外债引入办理材料
外债引入所需材料包括资金使用协议、承诺函、资金使用说明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申请表、最终投向材料等。
1.资金使用协议
借款合同(资金使用协议)是境内外池内企业双方签订的,明确额度、期限、利率、借款用途等要素的协议。额度可高于本次外债引入金额,分多次进行外债引入。
2.承诺函
承诺函为外管局制式文本,主要内容为限制资金投放国别及行业。双方都需签署。
3.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申请表
为财务公司固定格式,作为申请该笔业务的依据。
4.资金使用说明
向财务公司出具,借款用途说明,对于该笔资金的用途进行详细说明,无固定格式。
5.最终投向材料
对本次资金用途进行穿透,穿透至该笔资金最终流向。用途包括但不限于:偿还贷款、项目用款、上缴利润等。
业务申请书
付款申请书
(三)对外放款办理流程
人民币、外币均可进行对外放款。材料齐全的情况下,人民币1-3天可完成对外放款;外币3-5天可完成对外放款。
(四)外债引入办理流程
人民币、外币均可进行外债引入。材料齐全的情况下,人民币1-3天可完成外债引入,引入当天即可进行款项付出。